“貸款35萬元,說好的3500元中介費,但最終被扣下了43200元。”在某社交平臺上,李樂嘉(化名)分享道。
何以成“冤大頭”?原來貸款中介給他“下了套”——所謂1%的中介費,在合同里寫的是每個月收取下款金額的1%,12個月的貸款期限,就是12%。而因他沒仔細看,且銀行下的款首先走中介指定的賬戶,只能吃啞巴虧。
近年來,不法貸款中介打著貸款居間服務的幌子,宣稱可以無抵押、無擔保、利息低且申請方便,甚至假冒銀行工作人員誘導金融消費者辦理貸款,并收取高額的中介服務費,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給銀行的信貸業務帶來了潛在的風險。
這也讓不少銀行不得不有所作為。近期,已有數十家銀行發布聲明,與不法貸款中介劃清界限,有的銀行甚至設置舉報渠道,追究不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銀行主動劃清界限
像李樂嘉這樣通過貸款中介借貸,而遭遇“高額中介費”的金融消費者,并不在少數。劉麗(化名)也是其中一位,回想自己差點被騙27000元中介費,她仍心有余悸。
今年9月,劉麗接到了一個貸款中介的電話,聲稱貸款利率低,好下款,可以加微信后線下見面詳聊。恰好著急用錢的劉麗,當天就過去了。
在談中介費的環節,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定在了下款金額的4%,隨后劉麗填了資料,交給了對方身份證。
但在15萬的貸款下款后,對方開始不按套路出牌了,“他們張口就要27000元,”劉麗說,“這相當于下款金額的18個點。”因為先前劉麗在對方“需要把貸款先轉到中介的賬戶,否則會被銀行查”的幌子蒙騙下,已經把錢轉給了對方,相當于已被對方“拿捏”,所以劉麗不同意時,對方表示“這錢不能給你”。
雖然最終在朋友遠程“威脅報警”的幫助下,她成功按合同里寫的4個點和對方達成一致,但中間拉鋸戰的過程中,因為對方態度惡劣、不打算歸還身份證以及搶手機檢查是否偷拍偷錄,劉麗還是被嚇哭了。
一名曾從事貸款中介的人士告訴柒財經,剛開始不管是電話中還是初次見面時所談的兩三個點的中介費,基本都是假的,“要不沒人會來”,但是一旦貸款下來,輕則要十幾個點,重的能給抽去一半的貸款,“中介有一百個法子蒙你,等你回過神來已經晚了。”
不過,這些不法貸款中介正迎來正面“打擊”。進入12月以來,包括內蒙古、山西、安徽、云南、浙江等地的銀行數十家銀行密集發聲,與不法貸款中介劃清界限。
上述銀行在聲明中表示,其貸款業務未與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合作,在本行辦理貸款除收取合同約定的貸款利息以外,無需支付“中介費”“介紹費”“手續費”“代辦費”等任何費用。任何第三方以這些名義收費的行為均與銀行無關。同時對于以“無需抵押擔保”“特殊渠道”“當天放款”“低息貸款”等名頭誘導客戶辦理貸款的情況,銀行建議客戶保持警惕。
柒財經注意到,太原農商行早在幾年6月29日就開始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聲明提醒,截止到12月18日,累計發布聲明達120次。
這其中還不乏國有大行和全國性股份銀行的身影。像建設銀行臺州分行、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和中山分行、招商銀行貴陽分行均表示,未與任何貸款中介開展業務合作,客戶在該行辦理業務無需向中介支付服務費、介紹費、代辦費等費用。
工商銀行中山分行甚至開通了舉報監督渠道,將對不法行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很多或難挺過這個寒冬
不法貸款中介因為處于監管的空白,可謂“存活良久”,為何諸多銀行現在開始密集發聲?
一方面,從時間節點上看,不少銀行當下正進入開門紅周期,貸款業務作為營銷的重點,對于不少基層員工來說可謂壓力不小。
在小紅書上,一名工作了15年的銀行一線人員就表示,這次開門紅他的貸款指標已經增加到了3500萬元。
而在銀行業整體的貸款需求放緩的情況下,如何尋找增量成了壓在很多一線人員上的“大山”。所以部分銀行的基層機構或者客戶經理會在業績壓力之下擅自與不法中介合作。這也幾乎成為業內“公開的秘密”。
上述貸款中介告訴柒財經,“對于銀行的人來說,他們尋找潛在的貸款客戶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我們就是掙這口飯的,所以不管是宣傳還是營銷都是無所不用其極。”他介紹道。
另外,貸款中介也會對客戶進行篩選,還幫助客戶準備詳細的資料,這對銀行來說都是精準客戶,“他們的客戶經理不僅輕松完成任務,還能拿到我們的分成,何樂而不為?”
“本銀行客戶經理求廣州珠海深圳渠道中介”“北京有無對公中介?”“上海浦東找中介”,或許確如上述中介所述緣由,在小紅書上一個“為什么銀行會和貸款中介合作”的帖子下面,來自多個城市的銀行人都在尋找“中介渠道”。
但與此同時,有的中介機構假借銀行之名迷惑客戶,在銀行面前扮演的又是客戶角色,導致后續銀行與客戶產生糾紛。這會對銀行的聲譽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所以銀行需要在開門紅周期開始時,就先主動斬斷這一個口子,避免被不良中介牽連。
另一方面,因為去找貸款中介的很多客戶,或多或少存在信用記錄不佳、收入不穩定、負債過高等問題,而這些中介又十分了解各大銀行的審核規則和資料需求,便會幫助客戶包裝偽造。“這就會使銀行基于錯誤的信息放貸,增加不良貸款的可能性。”北京一城商行工作人員告訴柒財經。
而且,誘導客戶違規操作也是很多不法中介的常規操作。比如,將用于生產經營的貸款資金轉用于高風險的投資,而一旦投資失敗,客戶無法按時償還貸款,銀行也將面臨損失。
有的貸款中介還鼓勵客戶多頭借貸,導致客戶負債過高,還款能力下降。“當客戶無法承受多重債務壓力時,銀行的貸款回收將受到影響。”
從消費者的的角度講,今年6月,金融監管總局、人民銀行、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安排的公告》,其中強調,金融機構應認真落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強化源頭治理和溯源整改,不斷提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質效。這從監管上也對銀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事實上,今年以來,多個地方監管部門也已行動起來。
如在7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發布《關于依法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打擊金融違法犯罪的機制》;同在7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省公安廳等多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打擊整治不法貸款中介專項行動的通知》,旨在打擊非法貸款中介,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干這行的一般人都做不了,除了業績壓力大之外,騙的借貸人團團轉,有點良心的都干不下去。”曾在天津一家貸款中介公司工作過的王泉(化名)表示,因為不想背著良心債,他在做了一個多月后,僅成了一個十幾萬元的單子,然后被老板“掃地出門”。
而在監管高壓態勢,和越來越多銀行等金融機構發聲抵制的聯合圍剿下,或許很多不法貸款中介將難以挺過這個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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